接受招標人的委托,提供建設工程勘察監理、勘察、設計、施工監理、施工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、材料等招標代理服務。
包括招標前準備、編制并發布公告(資格預審公告)、編制并發放招標文件(資格預審文件)、組織開評標、協助定標、編制并發放中標通知書及辦理與招標有關的各項工作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