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任務:控制與協調, 即投資控制、進度控制、質量控制、合同控制、組織協調。
工程項目管理的服務范圍:
(一)協助業主方進行項目前期策劃,經濟分析、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; (二)協助業主方辦理土地征用、規劃許可等有關手續; (三)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設計要求、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、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、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并監督實施,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、技術經濟方案比選并進行投資控制; (四)協助業主方組織工程監理、施工、設備材料采購招標; (五)協助業主方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筑材料、設備、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; (六)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,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竣工財務決算,處理工程索賠,組織竣工驗收,向業主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; (七)生產試運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,組織項目后評估; (八)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。 |